前集提要:
我的非自願案主阿志,因為連續三次遲到會談,被我宣告會談不計算時數,引發他對我的強烈憤怒,在會談中開始對我咆哮,甚至作勢要動手攻擊。而在一段簡短的會談後,我開始跟阿志有了基本的連結,阿志的心情緩和了,也稍稍降低了對我敵意。我也解答一些他在處理官司過程中遇到的難題,也提供他所迫切需要的各種資源。我們簡短的會談也進入尾聲………..
我:「我們今天簡短的談了30分鐘,我很感謝你的信任與寬容,在不計算時數
的情況下,跟我談了這麼多。我看今天時間差不多了,我想你談談我們之
後的合作方式。」
「首先,關於我們今天碰面最前面十分鐘,發生了什麼我已經忘了,因為我
記不起來,所以我當然也不會按照慣例,通知相關的單位做後續的處
理。」(註.我指的是前面他推我一下的那個行為)
「現在我的面前,我沒有看到生氣想要傷害我的危險人物;我看到的是一
個帶著孩子辛苦工作,用心為孩子設想,為了孩子願意吃任何苦的父
親!」
「你是個這麼用心的爸爸,有誰知道呢?」
阿志專注的看著我,用心咀嚼我努力表達給他的鼓勵與善意
我接著說:「關於我們的會談,你已經遲到三次會談時數不算,按照我們的規定來說,我不用繼續跟你會談,你得在另外一個助人者那邊完成這個課,但知道你的狀況之後,我真的很想要幫忙,如果你也同意,我會請家防中心繼續我們的會談,我想要陪你走完這一段人生的低潮,我們一起面對這些困難關係,還有這些對你來說狗屁倒灶的事好嗎?」
阿志輕輕點頭表示同意
我接下去說:「時間的部分,你遲到10分鐘我沒有辦法通融,但我看你每一次都只遲到幾分鐘,如果是我們的會談延後10分鐘,對你來說會不會比較不趕?兩位長輩也比較不用這麼心急」
「但我要提醒你,超過10分鐘還是不會算喔!!!!」
待我們在規定調整上取得共識,這次會談正式結束,阿志也轉身離開,但走出門口沒有幾步,又走進我的會談室,伸出手要跟我握手。我的手才伸出去一半,就被他緊抓著……
阿志:「我想欲嘎你共一聲歹勢」(台語)
我:「免客氣…………….」(台語)
助人者的省思:
- 在堅守基本原則下,保持最大的彈性:如果說一般助人者的會談,是在醫院裡面的門診看醫生的話;跟非志願案主工作,就像在急診室裡面搶救,我們需要保持一定的應變能力,才能夠面對各種威脅與挑戰。非自願案主的會談中的確有些原則,沒有退讓的空間(請詳見第一集),但除此之外,依據案主的個別需要,適度的做點微調,會讓對方感受到同理與善意,讓我們更容易合作。
- 絕對不要因為要脫身而欺騙你的案主:本文的作法並不是標準答案,甚至可以說是有點危險的作法,如果判斷案主傷害我的危機仍高,會談之後還是需要通報,甚至要請求警政系統的保護。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,就是絕對不要欺騙你的案主。如果我預定結束後會通報他,寧可不要提及,也不要先向案主做出保證,在背地裡通報他。當案主發現自己開始信任你,卻遭到你的背叛,你的危險程度勝至會比一開始還沒有取得他的信任那時更高。
- 鼓勵你的案主,讓他帶著勇氣離開:當你的案主結束會談時,他是帶著怎樣的自我概念離開?是我工作中特別關切的。Adler學派相信:「我們每一次與人的相會,不是在挫敗他人;就是在鼓勵對方,幫助對方提升勇氣」,鼓勵案主永遠不嫌多。阿志或許不是稱職的丈夫,也犯下傷害太太的錯誤,但那與他是否關愛孩子並不衝突,聽完他30分鐘的分享,我是真的發自內心的說:「你是這麼好的一個父親,有誰知道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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