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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1

A:「跑酷一個很基本的要訣,就是跨牆踩一個三角形,為自己找一個使力的點很重要

B:「所以以這個房間來說,如果想要踩上這個角落的話,我會落腳在這裡是嗎?」

A指著牆角的兩個端點,輕拉著B的腳,要B試著踩著其中一個點,然後示範使力跟轉身的技巧。)

.跑酷是一種極限運動。它並沒有既定規則,只是將各種建築設施當作障礙物或輔助,在其間迅速跑跳穿行。

情境2

C:「這個抹壁(塗抹水泥)的工具是我自己請鐵匠做的,全台灣只有這一把」

D:(拿起工具仔細把玩):前面這個地方像刀、後面卻像鋸尺,這要怎麼用?

D走向牆邊並拿工具做塗抹牆壁的動作)

C:「不是這樣拉!這樣抹怎麼會均勻呢?」

C怒氣沖沖說著,並伸手用力拍了D的手腕)

C:「要記得前拉後勾這個動作!」

C示範一次作法,並拉著D的手做一遍)

(接著DC的指導下練習了15分鐘)

以上所描述兩個情境,不知道各位想像這是什麼情境,ABCD的關係又是什麼?

這兩個情境其實都在我的會談室,

A是一個國二的男生,因為在學校拍攝女同學如廁,被學校要求接受我的輔導。第一次出現時一臉酷酷的,那次會談只盯著天花板,完全不願意正眼看我,也不回答我任何問題。

C是一個60歲的泥水師傅,因為對太太有嚴重的家暴行為,而被要求接受會談,每次出席時都沾滿塵土,背著一個略顯沈重的裝工具的包包。

當中接受指導的BD都是我這個心理師,我享受並投入他們的分享。

很多時候,家庭暴力的相對人,或是其他類型的非自願案主,在接受諮商的初期,動機都很低落,不太想談自己的事情,也不覺得自己有何需要改變之處。而助人工作者面對這樣的狀況,時常會覺得很無力,因為通常探問不會得到回應,也很難取得案主的信任。

要如何打破非自願案主會談初期的抗拒與不滿,我有一個常用的作法:我喜歡先從個案的工作或是嗜好的閒聊開始,並在過程中帶著好奇心跟案主請教跟學習,邀請他們跟我分享一些經驗與技巧。通常會談初期這麼做,能夠有效拉近一些我跟對方的距離。

為什麼這麼做會有效果呢?因為非自願案主會來接受服務,通常都是因為他犯了某些錯誤,可能是動手傷害家人,也可能是做出其他違法的行為。他們見到助人者時,表面上的樣子可能是極為憤怒跟不屑,但內在心情可能是挫敗與自責的,他們可能心想「我是不是沒有當好爸爸和先生的角色?」、「我好像沒有能力經營好一個家?」、甚至「懷疑自己是一個沒有價值與貢獻的人」,當一個人越是相信自己是個糟糕惡劣的人,就越沒有學習的意願的動機,因為對他來說,面對困境時與其去嘗試「改變」,還不如選擇「逃避」,讓自己不用繼續去面對挫敗的經驗。

但若是一個人相信自己雖有不足的一面,但也有自己值得肯定與欣賞的部分,這樣的平衡比較容易營造出「面對困境的勇氣」,讓人願意一試。所以我們在助人工作中,除了去探索案主的困境與難題,也要盡力去找出案主能夠自我肯定的機會。而從案主的嗜好與專長開始聊,而非直接切入對方轉介過來的問題,對於案主感覺自己也沒有這麼糟,有助於這樣平衡的建立。

另一方面,非自願案主在會談時,因為是被強迫來的,他們常會有種感覺,好像助人者高高在上,而自己什麼也不是,就是乖乖配合就好。若是助人者先願意跟案主學習,接受案主的指導,則有助於打破這種上對下的關係,讓彼此的關係可以更平等、靠近。

當然,助人者不能只是單純接受案主的指導,還是負有幫助案主覺察與改變的責任。我通常在我跟對方的學習一段落後,我會把焦點順勢轉移到我們今天碰面的目的。

例如我會對教我抹水泥的C說:「今天很感謝你花很多時間交我抹牆的技術,我今天學到了前拉後勾的技巧,我這週回去會練習,下次你幫我鑑定看看。但今天請你過來,並不能只是讓你教我,我也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忙。就像抹牆你是高手,你做了40年;我也有我的專長,我很善於幫助先生把自己跟家人的關係看得更清楚,特別是在官司之後,如果有機會的話,可能還可以幫助先生找一找有沒有回去那個家的辦法?」

接下來幾次會談,案主開始比較能夠跟我分享,他在夫妻關係當中感覺到的無力感與挫敗,還有對於兩個孩子幫媽媽作證的憤怒。過程中我給他的回饋與建議,雖說無法完全改變他的想法,但某種程度上我也感覺到,案主願意省思我提供的觀點,並且保持一個彈性思考實際運用在生活中的可能性。

從上述的例子看來,我相信要與案主建立關係的第一步,並不是彰顯自己多麼能夠解決對方的問題,更重要的是,先幫助案主找到能夠正面看待自己的機會。

C在最後一次會談離開前:「柏嘉老師,你知道嗎?我看了你練習了10禮拜,我覺得你蠻有天分的,你要不要來跟我做,你能熬出師的話,我薪水可能不比你現在坐在這吹冷氣低。」

或許我該認真考慮一下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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