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案主不是相信某個事實,而是他們需要某個事實」他得繼續相信,這樣他才可以不用做出改變,也不用為眼前的困境負起責任。
眼前這個中年男子,帶著憤怒的語氣說著:「我告訴你,老師!我的太太一定有外遇,我已經盯著她很久了,我確定她現在外面一定有男人。」
我疑惑的問:「真的嗎?你不是已經用了很多的方法,掌控太太的行蹤,甚至你還告訴我,你家中就有一台打卡鐘,你每個月都會核對太太下班的時間,要求她每天從辦公室返家不可以超過15分鐘,你太太在這種狀況下要怎麼外遇?」
他搖搖頭,急忙的回應:「老師你不知道!現在,職場戀情很常見,她要在辦公室亂搞也不是不可能。」
我更加不解:「她所工作的地方,幾乎都是女性,甚至連主管也都是女的,她要跟誰外遇呢?」
我心裡面覺得自己下了一步好棋,看來我可以稍稍消減這個案主對太太的懷疑。
他低頭遲疑了許久,一時說不出話來。
眼看他緩緩搖搖頭說:「老師你就不知道了!現在呢~兩性平權,你也太跟不上時代了,現在女性要跟女性亂搞也不是不可能。」
我對他的回答啞口無言,看著眼前的這個人,我很清楚我說再多,問得再仔細,大概都無法改變他心裡面覺得太太有外遇的事實。
在我的助人工作當中,很多的個案會活在自己的世界當中,用一些自己所觀察到的些微線索,就直接推論出堅定不移的事實。有的是反覆叨唸太太如何不是一個稱職的太太,彷彿他不幸娶到集全天下缺點於一身的女人;又或者有情緒障礙的中學生,總是覺得班上同學在針對他,把別人對他的回應都視為挑釁。
作為一個心理師,當然很需要幫助這些個案,能夠鬆動他們偏頗的觀察與漏洞百出的信念。我們常有的作法是什麼呢?我們可能會探問整個事件的過程,仔細去尋找當中相互矛盾之處,並且用個案可以理解的方式,給予他回饋。
但是在我多年的經驗當中,這整個過程十分浪費時間,而且通常不會有太多的效果,再多的辯論、挑戰、面質,都很難改變案主堅定不移的相信。一個很重要的事實是,我們檢視的內容都來自案主提供的主觀經驗,每當我們覺得自己找出了矛盾之處,並且駁倒案主的同時,案主可以補充一個他過去沒有透露過的細節,輕易的讓我們整段討論從頭來過。如同前文外遇的例子,無論我找到再多的證據,證明他的太太對他是忠誠的,只要他補充一句:「老師,有一件事我沒有告訴過你,前兩天我的太太有另一個可疑的行蹤,是你現在這個觀點沒法解釋的。」那麼我們澄清太太是否外遇這件事就得重頭來過。
我進而思考:「案主不是相信某個事實,而是他們需要某個事實。」他得繼續相信,這樣他才可以不用做出改變,也不用為眼前的困境負起責任。 而助人者如何處理這樣的狀況?我有一個常用的作法,我會在下一篇做比較詳細的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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